山西省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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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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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女性需累计缴费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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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满足累计缴费年限,可逐年补缴至规定年限,或一次性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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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 无论性别,实际缴费年限均需满10年。
二、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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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与职工医保合并计算缴费年限,按每5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折算为1年职工医保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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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与缴费年限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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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标,需继续缴费至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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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后停止缴费,当年度将停止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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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历史政策说明
- 2014年前的参保人员 :若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2015年12月31日前退休)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3年(1991年底前参保),可无需再缴费。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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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计算以医保缴费记录为准,不再与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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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断缴费,需连续缴费满1年才能恢复医保待遇。
以上规定适用于山西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需参照职工医保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