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根据参保人员的参加工作时间和职工医保启动时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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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启动前已经参加工作的:
- 职工医保缴费总年限不少于10年,且贵州省内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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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启动后至201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
- 职工医保缴费总年限不少于15年,且贵州省内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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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
- 职工医保缴费总年限不少于25年,且贵州省内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
未达规定的缴费办法
如果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但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规定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
- 一次性趸缴或继续顺延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可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 暂停职工医保参保关系,按规定参加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缴费年限相关指标认定标准
- 参加工作时间:以人社、组织、退役军人等部门出具的参加工作(参军)时间认定材料为准。无相关认定材料的,以本人首次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时间为准。
- 职工医保启动时间:以拟办理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所在统筹地区的职工医保启动时间为准,具体按照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规定执行。
其他注意事项
- 合并计算原则:各类缴费年限在进行合并计算时存在时间叠加的,只计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 政策生效时间:上述政策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原有关缴费年限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执行前已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不适用本通知。
总结
贵州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根据参保人员的参加工作时间和职工医保启动时间有所不同,最低要求为10年,最高要求为25年。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需满足相应的缴费年限要求才能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如果未达到要求,可以选择一次性趸缴或继续顺延缴费,或者暂停职工医保参保关系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