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的报销额度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就医形式(门诊、住院、门诊特殊疾病等)、医院级别、个人年龄、缴费档次等。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报销比例和额度:
城乡居民医保
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200元。
- 大学生参保人:在首诊医疗机构的首诊门诊费用可以报销6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不超过500元。因外伤发生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报销外伤门诊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00元。
住院报销
- 成年人高档缴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95%,一级医院为87%,二级医院为82%,三级医院为68%。
- 成年人低档缴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95%,一级医院为85%,二级医院为75%,三级医院为53%。
- 学生儿童和大学生: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95%,一级医院为85%,二级医院为75%,三级医院为60%。
职工医保
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200元/年,退休人员为150元/年。
- 报销比例:超过起付标准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按50~60%的比例报销,退休人员比在职职工报销比例高10%。
- 封顶线:在职职工为2000元/年,退休人员为2500元/年。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为100元,二级医院为200元,三级医院为500元,乡镇卫生院为50元。
-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为60%,二级医院为55%,三级医院为35%,乡镇卫生院为60%。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
- 报销标准:门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总额-起付标准-个人首先自付部分)×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计算次数: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四类病种不计起付标准,第二、三类病种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报销后,再进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报销后,依次报销城乡大病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报销公式
- 基本医保报销公式:报销金额=(费用总额-起付标准-全自费-个人首先自付)×报销比例。
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在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直接进行刷卡结算。若不能直接刷卡结算,先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1年内前往参保关系所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 报销范围: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如购药费用)可以报销。
具体的报销额度还需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就医情况进行计算。如果您有具体的报销需求,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