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当前政策,异地住院报销比例因参保类型、备案情况以及就医地区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如长期居住、转诊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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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一档
- 在职人员:按深圳市内住院支付比例的 90% 执行
- 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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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二档/三档及居民医保
- 在职人员:支付比例为 70%(二档/三档)或 90%(居民医保)
- 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 95%
起付线:400元
二、未办理备案(临时外出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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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住院
- 职工医保一档/二档:按深圳市内支付比例的 90%(如一档在职人员为90%×90%=81%)
- 居民医保:统一按 90%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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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住院
- 职工医保一档:按深圳市内支付比例的 70%(如在职人员为90%×70%=63%)
- 职工医保二档/三档:统一按 70% 支付
- 居民医保:统一按 70% 支付
起付线:1000元
三、其他特殊情况
- 急诊抢救人员:未备案的按 90% 支付(省内/跨省均适用)
- 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已备案的异地住院报销比例约为 60%(未退休)或65%(退休)
注:以上比例均基于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实际报销金额可能受就医地医保目录限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