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汕头市育儿津贴相关政策及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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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 生育津贴金额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
- 新参保单位或无上年度缴费记录的,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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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 顺产:98天
- 难产:增加30天
-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假期根据怀孕周期不同为15-75天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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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规则
- 用人单位需先行垫付职工原工资标准,生育津贴高于垫付金额的差额不得克扣,低于的由单位补足。
- 失业人员按参保地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计算。
二、其他相关补贴政策
- 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
针对2016年前符合条件的农村家庭(如独生子女、双女户且落实绝育措施),按每人每月50元发放奖励金,直至女性55岁/男性60岁。
三、重要说明
- 网传“生三孩补贴1万元”为不实信息,汕头市目前未建立育儿补贴制度,需待国家及省级政策出台后落实。
- 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最低养育标准已调整(集中供养2295元/月、散居1484元/月),但此政策不适用于普通家庭育儿津贴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