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青海省高血压门诊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城乡居民医保:
- “两病” 门诊用药保障: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三级定点医药机构报销比例为 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药机构报销比例为 70%。参保年度内高血压门诊用药费用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 400 元。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医保支付限额为 1000 元。
- 门诊慢性病特殊病:高血压属于门诊慢性病特殊病二类病种。参保居民二类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门槛费为 200 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7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 3000 元。同时患有两种以上二类病种的,在最高支付限额基础上再增加 1000 元。
- 职工医保:参保职工因高血压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 80% 的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限额 5000 元至 2 万元不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医保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关注青海省医疗保障局的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