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广西建设工程相关文件,规费取费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定额人工费调整
-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2013年《广西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等文件规定的人工费参考基价,在原有调整基础上调增15%(即乘以系数1.5)。
- 市政工程:2014年《广西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中人工费参考基价调增15%(即乘以系数1.43)。
二、管理费与利润费率
建筑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费、利润费率计算基数调整为“分部分项及技术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或“人工费”,具体费率依据工程类型执行动态调整机制。
三、工程项目前期费用
- 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等前期费用,依据《广西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桂建标〔2018〕37号)执行分档收费,计算公式为: 其中,1000万元以下项目建议书与可研报告由同一单位编制。
四、其他措施费标准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及措施项目费为基数,按0.2%计入暂估价。
- 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增加费:按工程类型不同,费率范围为0.45%~2.91%。
五、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23年《广西安装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调解造价纠纷等的依据。
六、其他领域规费
- 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面积收取,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
- 公路通行费:天峨至北海公路(平塘至天峨段)等项目的收费标准由自治区政府批复确定。
以上标准均以2023年发布或修订的最新文件为依据,具体执行需结合项目类型及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