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计算方法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介绍:
社保缴费基数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4767 元,上限为 27501 元。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按实际工资缴纳;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缴纳;工资收入高于上限的,按上限缴纳。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5500 元,即 2023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9167 元的 60%;上限为 27501 元,即 2023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 300%。
- 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5500 元,上限为 27501 元,计算依据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同。
-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2080 元,即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为 28770 元,即 2023 年度佛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9590 元的 30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5 年度缴费基数下限为 4830 元,上限为 9660 元。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 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6 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佛山市 2023 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 倍,即 28770 元;不得低于佛山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 2080 元。
- 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下限均为 5%(已降低缴存比例单位除外),上限均为 12%,取 1% 的整数倍,且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应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下限为 10%,上限为 24%,由灵活就业人员自行选择并取 2% 的整数倍。
-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缴存基数(允许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个人缴存比例 = 个人月缴存额(四舍五入取整数);缴存基数(允许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单位缴存比例 = 单位月缴存额(四舍五入取整数);个人月缴存额 + 单位月缴存额 = 月缴存额(即月汇缴总额)。
-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具体计算方法为:缴存基数(允许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 = 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四舍五入取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