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医保政策有多项改革新政,以下是一些主要方面:
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调整
- 筹资标准提高:2023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 1020 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 640 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 380 元。
待遇保障方面
- 巩固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 70% 左右。
- 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居民医保年度新增筹资的一定比例用于加强门诊保障,继续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逐步将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覆盖范围扩大到心脑血管疾病。
- 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医保支付管理方面
- 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完善和规范谈判药品 “双通道” 管理,推动省域内 “双通道” 处方流转电子化,提升谈判药品供应保障水平。
-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当地医保支付范围,并加强支付管理。规范和强化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医保准入管理,并动态调整。
- 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扎实推进按病组和病种分值支付方式改革,年底前 70% 统筹地区开展实际付费。统筹做好医保支持 “互联网 +” 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有关工作。
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方面
- 扩大集采覆盖面:持续扩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覆盖面,严格集采量执行,促进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采中选产品。
- 完善集采平台功能:持续完善医药集采平台功能,提升药品耗材 “网采率” 和集采平台统一服务水平。
- 推进价格监测工程:持续推进实施全国医药价格监测工程,加强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信息共享和价格查询。
- 开展信用评价和改革试点评估:做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评估。
医保基金监管和绩效管理方面
- 实施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做实基金常态化监管,持续开展飞行检查。
- 开展专项整治和试点: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和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监管试点。
- 加强监管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大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力度,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领域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
- 加强基金管理:全面实施医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医保基金风险预警分析。
经办管理服务方面
- 健全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服务下沉,全面落实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操作规范,持续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落实参保管理规程:做好参保缴费动员,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持续开展重复参保数据治理。
- 实施便民举措:持续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跨省通办”,稳步提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推进 5 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县域可及。
- 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医保信息平台和数据应用方面
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深化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等便民服务应用,推进医保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建设,强化数据赋能医保管理、服务、改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