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封存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重要环节,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下是详细的封存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封存前的准备
确定封存时机
发生医疗纠纷后,为防止病历资料被篡改或灭失,应当及时封存相关病历。及时封存病历有助于固定证据,防止病历被恶意篡改,确保后续医疗纠纷处理的公正性。
明确封存范围
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包括但不限于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封存的范围应尽可能全面,包括所有与诊疗过程相关的资料,以确保封存的病历完整无误。
封存过程中的具体步骤
通知医患双方
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患者或其近亲属,以及相关的医务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共同参与病历的封存。通知医患双方到场是为了确保封存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避免单方面操作导致的病历失真。
双方共同在场封存
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并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共同在场封存可以有效防止病历在封存过程中被篡改或隐匿,保障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开列封存清单
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资料开列清单,详细列明封存的病历名称、数量等内容。封存清单是封存病历的重要凭证,确保医患双方对封存的病历内容达成一致,避免后续纠纷。
双方签字或盖章
医患双方应当在封存清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以确认封存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双方各执一份封存清单作为凭证。签字或盖章是对封存病历的确认,确保双方对封存内容的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封存后的注意事项
封存期限
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3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封存期限的设置为医患双方提供了合理的时间窗口,确保在纠纷解决或患者放弃追究后,医疗机构可以启封病历。
封存病历的保管
封存后的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保管期限一般为三年,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医疗机构应妥善保管封存病历,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避免遗失或损坏。
封存病历的启封
启封病历需要医患双方在场,医疗机构不能单独启封病历。启封病历的严格要求确保了病历在启封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单方面操作导致的争议。
病历封存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关键环节,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封存前需明确封存时机和范围,封存过程中需通知医患双方并共同在场,封存后需妥善保管并设定合理的封存期限。遵循这些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有效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的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