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湖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时间如下:
缴费标准
- 动态调整机制:我省城乡居保最低缴费标准的调整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不低于参保人所在市州上年度公布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同时不超过当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度最低缴费额。从 2023 年起,各市州人社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税务部门于每年 10 月 31 日前测算确定当地次年缴费标准,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备案同意后实施。
- 2023 年省级补贴对应缴费标准:省级确定的缴费补贴标准分六档,补贴对应的缴费标准将跟随缴费区间的变化动态调整。2023 年度一档补贴 45 元,对应缴费标准为 300 元、400 元;二档补贴 81 元,对应缴费标准为 500 元、600 元、700 元;三档补贴 138 元,对应缴费标准为 800 元、900 元;四档补贴 180 元,对应缴费标准为 1000 元至 1400 元;五档补贴 285 元,对应缴费标准为 1500 元至 1900 元;六档补贴 402 元,对应缴费标准为 2000 元及以上。
缴费时间
每年的 1-12 月内任一时间均可缴纳当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一年缴纳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