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云南省户籍业务服务指南的详细说明,分为几个主要部分以便于理解和操作:
一、服务指南背景与目的
云南省公安厅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指南》。该指南的制定旨在:
- 统一规范:为全省户籍业务办理提供统一、明确的规范性文件。
- 提高透明度:增强政策透明度,让群众了解政策内容,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多次跑动。
- 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二、新生儿落户
1. 所需材料
- 婴儿父母共同书面申请。
- 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 《出生医学证明》。
- 如无结婚证,需提供非婚生育情况说明;如需确认亲子关系,还需提供亲子鉴定书。
- 夫妻离异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 国外出生的婴儿需提供护照或旅行证。
2. 办理时限
- 6周岁以下:当场办结。
- 6-16周岁(不含):3个工作日内办结。
- 16周岁以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
3. 特殊规定
- 同一县(市、区)内,夫妻一方户口为家庭户、一方为集体户的,子女应随家庭户一方落户。
- 已婚学生夫妻一方为高校集体户口、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子女应随非高校集体户口一方落户。
三、户口迁移
1. 省内迁移
- 申请流程:
-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 持相关材料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 所需材料:
- 申请人书面申请。
- 身份证、户口簿。
-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如房产证)。
- 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
2. 省外迁入
- 申请流程:
-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 持迁入地派出所开具的《准迁证》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 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 所需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
- 房产证或其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 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
四、特殊政策
1. 购房人员迁入
- 购房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可申请迁入落户,需提供房产证、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2. 人才引进
-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特殊贡献的人才,可不受固定住所限制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落户。
五、注意事项
- 办理时限:大部分户籍业务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可当场办结,部分业务需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
- 是否收费:新生儿落户等大部分业务不收费。
- 政策依据:以上内容依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服务指南》及相关政策文件制定。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办理具体业务,建议访问云南省公安厅官方网站或直接咨询当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