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跨省医保报销政策有以下调整和优化:
一、异地就医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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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与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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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先备案,后结算”机制,支持线上快速备案(3分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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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为长期有效,未发生医疗费用可随时变更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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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允许补办,起始日期最多可提前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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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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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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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需额外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明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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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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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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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直接结算费用报销比例按就医地级别降低5个百分点,未备案者再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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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自付比例调整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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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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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门诊慢特病(含门诊用药)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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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医院开处方、药店取药报销”双通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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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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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结算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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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底,计划将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翻倍,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提高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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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游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量同比增长84%,春节期间跨省结算人次超29.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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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处理
- 未备案就医费用需全额垫付,回参保地后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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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查询
- 各统筹地区开通情况及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
四、急诊就医处理
- 若遇急诊且无法及时备案,需先垫付费用,出院后凭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报销。
以上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参保人员需根据最新规定办理备案并选择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享受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