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甘肃陇南医保专科医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就医地区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市内一级(含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90%,起付标准为 200 元。
- 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80%,起付标准为 500 元。
- 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70%,起付标准为 1000 元。
- 市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60%,起付标准为 1000 元。
- 转市外一级(含未定级)和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住院起付标准按照市内一级(含未定级)和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执行。
若参保人员连续参加陇南市城乡居民医保,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会有所提高。参加了 2023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2025 年继续参保后报销比例可提高 2 个百分点,以此类推,最高可增加 5 个百分点。同时,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符合条件的院内中药制剂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增加 5 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