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生娃,滁州医保的报销方式如下:
- 报销条件: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0 个月以上的(过渡期间以原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时间计算),可享受生育待遇。
- 所需材料:
- 基本材料:医保电子凭证、医保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申请人出院小结或加盖科室章的门诊病历。
- 生育津贴申领材料:休完法定产假后,从滁州市医保局官网 “通知公告” 栏目下载《滁州市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领表》,单位核实盖章,依据表格提供所需材料。
- 报销流程:异地生育因定额结算的暂不能开通异地直接结算,需自费结算。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至滁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顺产 2000 元,剖宫产 3200 元。生育时有并发症、合并症的,执行普通住院待遇政策,不再享受生育定额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