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2024年社保新规,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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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依据
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以2023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8105元)为基准,采用“60%—300%”浮动比例确定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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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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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4863元(81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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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24315元(8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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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原因 :根据城镇非私营单位与私营单位工资总额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平均工资确定,2023年数据为2932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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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 2024年7月正式实施,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人员。
二、缴费差额调整
- 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4863元或高于上限24315元,需按实际工资调整并补缴差额,差额通过系统批量处理。
三、其他相关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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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养老金
2024年养老金调整比例为3.0%,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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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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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钩调整 :根据2023年12月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缴费年限越长增加越多(15年及以下每年0.5元,31年及以上每年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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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调整 :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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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仍为4863元,上限24315元,缴费比例一般为20%-25%。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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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及时调整缴费基数,可能影响退休待遇,需关注社保部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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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个人账户计息基数也同步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自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税务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