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湖南省娄底市医疗保障政策,异地透析治疗的医保报销比例及细则如下:
一、门诊透析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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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异地透析(含门诊和住院)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统一为 90% ,患者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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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费用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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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去年70%报销比例计算:患者年自付约21,600元,每月约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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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今年90%报销比例计算:患者年自付约14,400元,每月约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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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费用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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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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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700元/年(在职职工)或500元/年(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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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100元/年(在职职工)或350元/年(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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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0元/年(在职职工)或270元/年(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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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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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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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元至15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均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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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一级医院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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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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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限额
- 本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二次补偿,比例由市医保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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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 跨省直接结算待遇与参保地一致,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及限额。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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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特殊治疗 :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治疗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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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 :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0%。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