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鲁木齐市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的最新政策,以下是报销规定的详细信息:
1.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
- 一级医疗机构:首次20元,第二次及以上10元。
- 二级医疗机构:首次40元,第二次及以上20元。
- 三级医疗机构:首次90元,第二次及以上45元。
- 支付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80%(退休人员85%)。
- 二级医疗机构:70%(退休人员75%)。
- 三级医疗机构:60%(退休人员65%)。
- 单次最高支付限额:
- 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800元。
- 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 外配处方购药:普通门诊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享受与一级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待遇。
2.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
- 支付比例:首诊医疗机构70%。
- 单次支付限额:50元。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村卫生室为500元)。
- 慢性病门诊待遇:
- 高血压、糖尿病等一类慢性病:年度限额4000元,报销比例70%。
- 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等二类慢性病:年度限额9万元(其中透析统筹限额9万元),报销比例80%。
- “两病”门诊待遇:
-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年度限额分别为300元和400元。
3.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
- 起付线:
- 三级医院:600元。
- 二级医院:300元。
- 一级医院:200元。
- 乡镇卫生院:80元。
- 支付比例:
- 三级医院:65%。
- 二级医院:80%。
- 一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90%。
4. 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 直接结算范围:乌鲁木齐市已实现690家定点医疗机构、1990家定点零售药店跨省直接结算全覆盖,支持住院、门诊统筹、慢特病、药店购药等医疗类别。
- 备案机制:参保人员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方便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
- 特殊病种支持: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8种慢特病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5. 医保药品目录更新
- 新增药品:2024年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新增91种药品,总数达到3159种,覆盖肿瘤、罕见病、慢性病等更多病种。
- 门诊特药报销:如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纳入医保目录,患者每针仅需自费近万元,大幅减轻用药负担。
以上是乌鲁木齐市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核心内容。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参考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