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三个目录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是医保报销的基础依据。药品目录涵盖医保可报销的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诊疗项目目录包括检查、治疗、手术等医疗技术服务;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则涉及住院床位费、护理费等基础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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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药品全额纳入报销,乙类需自付一定比例,丙类为自费药。国家动态调整目录,重点纳入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常用药,同时将抗癌药、罕见病药等逐步纳入保障范围。 -
诊疗项目目录
覆盖临床必需、安全有效的项目,如CT、核磁共振、手术操作等,但美容类、保健类项目通常不纳入。部分高价检查或治疗需先自付一定比例,剩余费用再按医保政策报销。 -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主要报销住院期间的床位费、护理费、ICU费用等基础服务,但VIP病房、特需医疗等非普通服务不在范围内。不同地区对设施报销标准有差异,一般设定每日费用上限。
医保目录会根据医疗需求和经济水平定期更新,参保人使用目录内项目才能享受报销。建议就医前确认项目是否在目录内,避免自费负担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