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险政策,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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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15年
若参保人员自2009年1月1日前参保,需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且未断缴,退休后即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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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满20年
若参保人员中断过缴费,需累计缴费满20年(含重新参保年限),退休后同样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特殊说明
- 2009年1月1日前参保的个体户或单位职工,按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无需连续缴费满15年。
二、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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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缴费年限
城乡居民医保按年缴费,缴纳一年即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断缴则失去保障。
三、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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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医保累计缴费满15年可终身享受待遇,未达年限可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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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补充规定
成都通过延长缴费年限至25年(男性)和20年(女性)并提高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来完善医保制度,但需满足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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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若中断缴费,可重新参保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但需确保退休前累计缴费满规定年限。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参保时间、缴费记录及退休年龄,结合政策规定规划缴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