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黑龙江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规定如下:
一、调整时间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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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2024年6月25日对外公布,7月底前完成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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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调整方式与标准
- 定额调整
所有退休人员统一增加25元,较上年减少3元。
- 挂钩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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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挂钩 :每满1年增加1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五七工”“家属工”按15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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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水平挂钩 :按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92%增加,较上年下降0.21个百分点。
- 倾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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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倾斜 :70-79岁每月增加20元,80岁以上每月增加30元,均比上年减少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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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一类地区5元、二类7元、三类9元,均低于上年标准。
三、计算示例
以某退休人员为例:
- 2023年12月基本养老金6400元,工龄44年,73岁(80岁以下)。- 调整后养老金 :
$$6400 \times 0.92% + 44 \times 1 + 20 = 58.88 + 44 + 20 = 122.88 \text{元}$$
(未包含过渡性养老金和企业军转干部调整)。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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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2024年全省统一为7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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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若调整后低于全省平均,将补齐差额。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未来调整方案需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