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市社保局最新通告和解读,当前社保政策涉及缴费基数调整、服务暂停及社保补贴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截至2017年)
- 缴费基数计算标准
自2017年1月起,参保单位和个人均以 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 为缴费基数,可自主选择60%、80%、100%、110%、120%五档标准。
- 缴费时间与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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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需在每年3月31日前完成基数核定,未按时申报的将按2016年12月应缴金额的110%预缴,逾期未缴将征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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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已确定,无需调整。
二、社保服务暂停通知(2024年12月-2025年1月)
- 暂停服务范围
全省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等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业务的线上及线下经办服务暂停,包括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待遇发放等。
- 暂停服务渠道
社保局大厅、银行网点、网上平台(含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吉林业务均暂停服务。
- 恢复服务时间
具体恢复时间尚未明确,建议通过吉林市人社局官方渠道查询最新通知。
三、社保补贴政策(2024年)
- 补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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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 :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者,男满45岁、女满55岁且未退休,灵活就业可享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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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籍高校毕业生 :毕业三年内自主创业并个人缴纳社保者,未享受过补贴或未满三年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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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 :持续灵活就业且社保缴纳未超三年,可享受补贴。
- 补贴标准与期限
补贴按当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50%计算,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为基数,超出部分不予补贴。
- 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14日-12月31日,逾期放弃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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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相关服务 :退休资格预审等经办流程可通过吉林市人社局官方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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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建议通过吉林市人社局官网或线下窗口获取最新政策文件。
以上信息综合了社保缴费、服务调整及补贴政策,具体操作请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