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直接使用
江苏医保卡 不能直接在上海的药店使用 。虽然江苏和上海之间尚未实现异地就医的互通报销,但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使用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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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必须先在上海的医保定点药店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才能直接结算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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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医院发票回参保地报销 :如果无法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凭医院发票回到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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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情况下使用 :有特定情况如急诊或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情况下,江苏医保卡可以在上海使用。此外,如果江苏省与上海市建立了跨区域医疗费用互相报销的合作关系,参保人员也可以在上海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直接进行药品购买。
综上所述,江苏医保卡在上海使用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如凭医院发票回参保地报销。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政策和程序,以便顺利使用医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