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
福建省的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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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要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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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需要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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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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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满25年以上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以直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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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需要按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补足25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视同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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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等累计工龄可以视同基本医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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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员工到外企工作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等工作的累计工龄,也可以视同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福建省的医保缴费年限规定为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退休后可以直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于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情况,需要补足25年费用后才能享受待遇。此外,特定条件下的视同缴费年限也被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