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灵活就业人员确实可以享受医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具体参保条件和待遇如下:
- 参保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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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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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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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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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 待遇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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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保的,从足额缴费之月计算,第3个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初次参保的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为2个月,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之月计算,第3个月的1日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由个人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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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起止时间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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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缴费与基数 :
- 灵活就业人员以省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照6%的比例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 其他注意事项 :
- 若灵活就业人员暂时未能就业或不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应及时参加常居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避免医保关系中断而没有医疗保障。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个人缴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确保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以便及时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