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京津冀一体化后, 医保不需要再进行备案 。自2023年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此外,门诊慢特病就医仍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这一政策极大地方便了三地参保人员在京津冀区域内的就医购药,减少了繁琐的备案流程,提高了就医效率。建议参保人员可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享受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