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包括以下内容: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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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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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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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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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年度内,同一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且上次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起付标准依次降低20%,最低不低于200元。
- 支付限额 :
-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30万元(含)。
- 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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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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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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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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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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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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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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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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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8%。
- 床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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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的日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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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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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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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元。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负担,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建议参保职工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