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额度自2024年起有所调整。具体来说, 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从250元提高至300元 ,并取消了50元/次/天的单次限额。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内不同收费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享受的待遇也有所不同:
- 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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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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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分别为55%和60%
- 一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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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8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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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为45%
此外,参保居民还可以跨统筹地区甚至跨省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行直接结算。
这些调整旨在提高全省参保居民的门诊统筹保障水平,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并促进分级诊疗和合理就医。建议晋中居民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