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的医保报销比例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大类,具体标准如下:
-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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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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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元(年度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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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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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45岁以下在职职工3500元,45岁及以上在职职工4500元,退休人员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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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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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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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县市)或500元(市区),报销比例93%(县市)或90%(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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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市属)或900元(省属),报销比例85%(市属)或82%(省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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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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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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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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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0-1万元60%,1万-2万元65%,2万-3万元70%,3万-4万元80%,4万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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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最高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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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特殊病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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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0%-90%(按医疗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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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90%
-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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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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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无起付线,报销比例95%,日限50元,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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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起付线,报销比例90%,日限100元,年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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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定点机构:无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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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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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一级100元,二级500元,三级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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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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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35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