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厦门医保卡异地就医门诊 能 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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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需要先报备,并且住院医院需要是北京、上海等12家试点医院之一,才可在就医地实现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的一站式报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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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将提高5%,即分别从原来的40%、50%、60%提高到45%、55%、65%;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仍执行原规定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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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诊时,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医保报销待遇与本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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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参保人在备案地全国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均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医保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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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报销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未联网结算、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等原因未能刷卡直接结算的医药费用,可以办理零星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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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应提前了解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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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就医时,尽量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以简化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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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好所有就医相关的票据和资料,以便回厦门后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