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为50%到80%
重大疾病二次报销的比例 大致在50%到80%之间 ,具体比例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医疗费用的总额、是否超过特定的起付线、以及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以下是一些具体情况的说明:
- 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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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在0~2万元(含2万元)的,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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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万元(含4万元)的,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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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万元(含6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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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80%。
- 大病保险的实际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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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均不低于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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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患者在政策范围内可以报销70%,剩余自付费用的部分再由重大疾病保险实际报销,最少为50%。
- 地区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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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的具体报销政策有所不同。例如,北京市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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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规定,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具体报销比例为1.8-10万元部分60%,10-20万元部分65%,20-30万元部分70%,30万元以上部分75%。
综上所述,重大疾病二次报销的比例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