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在武汉市 能够 进行报销。具体规定如下:
- 定点医院报销 :
- 如果参保人员在武汉市内的定点医院就医,并且该医院支持异地联网结算,可以直接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享受相应的报销政策。
- 异地就医备案 :
- 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例如,十堰市的参保人如果将异地就医备案到武汉市,便可在武汉市支持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报销比例和范围 :
- 报销比例根据就医地点和医院等级有所不同。具体来说,在乡镇卫生院就医的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在县级定点医院就医的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在市级定点医院就医的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省级定点医院就医的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在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的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 不能直接结算的情况 :
- 如果医院不支持异地联网结算,参保人员需要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携带相关报销材料(如门诊发票、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回到参保地进行报销。
综上所述,湖北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在武汉市就医时,可以通过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在支持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来享受报销待遇。建议提前了解并确认就医医院的联网结算情况,以确保能够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