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保统筹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因地区、医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等)以及医疗机构级别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地区的门诊医保统筹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
济南市: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年,统筹支付比例为60%,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年。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年,统筹支付比例为70%。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年,统筹支付比例为80%。
退休职工统筹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7000元。
烟台市: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70%。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0%。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为5000元,退休人员为6000元。
大连市:
特殊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在职职工报销50%,退休职工报销55%。
其他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在职职工报销55%,退休职工报销60%。
三级专科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职工报销65%。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在职职工报销65%,退休职工报销70%。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职工报销75%。
沈阳市:
特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在职职工报销50%,退休职工报销55%。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在职职工报销55%,退休职工报销60%。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5%,退休职工报销70%。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职工报销75%。
内蒙古: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65%。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80%。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80%。
退休职工: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70%;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85%;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85%。
居民医保
新农合(以部分地区为例):
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30元。
大连市:
特殊三级医疗机构:未成年人起付标准500元,成年人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50%。
其他三级医疗机构:未成年人起付标准350元,成年人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50%。
二级医疗机构:未成年人起付标准250元,成年人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55%。
一级医疗机构:未成年人起付标准150元,成年人起付标准150元,报销比例60%。
沈阳市:
参保人员在所有的定点医院起付标准为每季40元,符合有关法规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季150元。
内蒙古: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按医疗费用的50%报销;慢性病门诊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以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