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去医院生孩子是可以报销的。根据2025年的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对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具体标准如下:
住院分娩报销
起付线:在三级医院住院分娩的起付线降低50%,即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1200元降低至600元,三级特等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2000元降为1000元;在二级(含)以下医院住院分娩报销不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报销比例不变,政策范围内费用按比例报销。
定额补助:部分地区如河南,2023年9月1日以后生育的,居民医保基金定额支付标准为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如果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
门诊产前检查报销
自2025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报销条件
生育医疗费用必须是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且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发票。
生育费用需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报销流程
住院分娩时要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在医疗定点医院进行联网报销。
分娩出院后,持身份证、社保卡、出生证明、孕期检查费用发票、生育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汇总清单到参保地乡(镇)医保所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支付给参保居民。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报销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确定。建议在就医前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了解详细的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