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报销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备案规则
备案对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备案时间:需在就医前完成备案,部分情况下可在出院结算前补办。
备案渠道:支持线上(如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医保App)和线下(医保窗口、电话)办理。
就医地和参保地规则
就医地目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包括基本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
参保地政策:报销按照参保地规定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待遇政策。
报销比例和限额
报销比例:异地就医报销比例通常低于本地就医,具体比例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例如,无转院证明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可能降低20%。
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参保地政策确定,不同地区和险种的限额不同。
结算方式
直接结算:在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手工报销:如果就医医院未开通跨省联网服务或因其他原因未能直接结算,需个人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特殊情况
转诊转院或急诊抢救人员:无需额外备案,视同已备案。
按病种付费:2025年底前,所有省份将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旨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诊疗,同时缩小本地与异地就医支付差距。
以上规则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就医前咨询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