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西安医保的最新政策: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自2025年2月14日起,西安市整合规范了“产前常规检查”等3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了“药物性引产处置术”等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了“胎心监测”等3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整合规范后,产前常规检查在三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15元,二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12元,一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10元;分娩镇痛在三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500元,二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400元,一级医疗机构最高限价320元等。
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5年2月6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调整了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群体反应抗体筛查试验等30项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为全省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价格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限价。
医保药品目录更新
2024年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共新增91种药品。
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
申报范围:经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或复审认定后纳入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产生的门诊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未在异地直接结算的可纳入申报范围。
办理流程:城镇职工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收集本单位慢性病享受人员2024年度门诊慢性病票据等相关资料,递交所属经办机构进行办理。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工作日),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报销联、处方和检查、化验报告单等资料。
医疗服务惠民措施
取消门诊预交金:2025年,西安市将取消医疗机构“门诊预交金”,方便患者就医。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超过200项,减少重复检查,降低患者就医成本。
推进“无陪护”病房试点:开展“无陪护”病房、“无陪护”医院试点,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基层医疗服务提升
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2025年,西安市将继续支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院一特色”发展中医、康复、老年、慢性病、口腔、精神等服务,提升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
推广“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在涉农区县推广“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实现镇街卫生院心电图“一张网”全覆盖、影像“一张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
门诊统筹签约工作
签约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城乡居民门诊统筹签约工作。
签约方式:2025年新参保城乡居民在签约时限内完成签约;已签约2024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且2025年不再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城乡居民无需重新签约;2025年需变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且未产生门诊统筹费用的城乡居民,2025年第一季度内在新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约;2025年1月1日后新参保城乡居民(新生儿、退伍军人、毕业大学生等)参保缴费成功后即可签约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