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是可以报销的,但报销范围和比例会因地区、医疗机构级别、门诊或住院等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可以报销的情况
门诊费用 :包括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和特殊病种门诊。普通门诊如感冒发烧等小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合规费用可按一定比例报销,如 2025 年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在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达到 70% 以上,而在三级医院则相对较低,约为 50% 。慢性病门诊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其门诊用药费用也可报销,部分地区甚至实现了“零起付线” 。特殊病种门诊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等的费用同样在报销范围内。
住院费用 :住院治疗期间产生的床位费、诊疗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费、护理费等大部分直接相关支出均可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偿。2025 年,住院报销比例在基层医疗机构可达到 80% 以上,而在三级医院则为 60%-70% 。
生育医疗费用 :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分娩费用等,也在报销范围内 。
急诊费用 :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急诊费用,包括急诊抢救费用,通常也纳入门诊报销范围 。
不予报销的范围
非定点医疗机构费用 :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不予报销 。
自费药品和项目 :医保目录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需个人承担 。
美容、整形等非治疗性费用 :如美容手术、牙齿矫正等非治疗性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
交通事故、工伤等第三方责任费用 :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医保不报销 。
境外就医费用 :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
城乡医保的报销政策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具体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细节,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所在单位的医保专员,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