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住院社保报销比例因地区、医院级别以及医保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部分地区的报销政策:
职工医保
北京: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5%;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90%;超过4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报销比例为95%。
重庆: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80元/人・年,报销比例为80%。
居民医保
石家庄:市域内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起付线,报销95%,日限额为50元,年度限额为400元;市域内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90%,日限额为100元,年度限额为400元。
贵州: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报销8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
两病门诊待遇
贵州: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0%,年度内糖尿病最高可以报销1200元。
山东: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70%,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糖尿病患者降血糖用药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慢特病门诊待遇
贵州:慢性病起付线150元,报销比例参照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每年最高可以报销8000元,合并多种慢性病的,最高可报销10000元。
山东:门诊慢特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年度起付线一般在300-500元,报销比例多在55%-70%,单一病种年度补偿总额上限为2000-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