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张家口烟花爆竹管理新规如下:
一、禁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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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禁放
主城区(东外环路以西、南外环路以北、西外环路以东、北外环路以南)全年禁放烟花爆竹,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等区域也纳入禁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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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东区特殊规定
桥东区作为重点区域,实行全时段、常态化禁放,特殊时期需经相关部门审批。
二、禁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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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禁放 :主城区及桥东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特殊时期(如重大节日)需另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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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限制参考 :2015年曾规定仅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等4天可燃放,但该规定已随政策调整失效。
三、禁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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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区域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养老机构、学校、公园、商场、车站、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及高层建筑25米范围内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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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区域 :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周边100米内及电力、通信线路附近、施工工地等区域禁放。
四、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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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非法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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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对象 :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违规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五、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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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制 :鼓励公众通过110等渠道举报非法行为,对举报人打击报复者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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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 :燃放需遵守安全规范,禁止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燃放后需检查现场安全。
以上规定适用于2025年全年,若遇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主城区将全面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