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大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特大森林火灾,这场火灾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下是关于这场火灾的相关信息:
火灾起因
- 人为因素:1987年5月6日,漠河县境内各火场扑火队员开始分段清理余火。至当天12时25分左右,漠河境内天气突变,刮起8级以上西北风,使河湾、古莲两处火场内死灰复燃。在古莲火场,龙卷风将火舌从地面卷上树稍,火头高达几十米、上百米,火势形成人力不可遏制之势,把扑火队伍逼回县城。
火灾过程
- 火势蔓延:大火在5月7日晚8时迅速蔓延至漠河县城,整个县城陷入火海,大火烧毁了房屋、树木、基础设施等,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人员伤亡情况
- 死亡人数:据统计,这场大火造成211人死亡,266人受伤,受灾居民1万多户,5万余人无家可归。
这场大火不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火灾发生后,全国各地纷纷伸出援手,帮助漠河人民重建家园。这场火灾也警示我们要加强火灾预防和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