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医保基数4300元属于第三档缴费标准,适用于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4300元至21450元之间的参保人员。这一档次的医保缴费比例为单位8%、个人2%,是厦门市职工医保的常见参保档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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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保分档规则
厦门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分为三档:- 第一档: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4300元,按4300元作为缴费基数
- 第二档:月平均工资等于4300元,按4300元基数缴费
- 第三档:月平均工资4300元至21450元之间,按实际工资作为基数
- 超过21450元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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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0元基数的缴费计算
以4300元为基数时:- 单位每月缴纳:4300×8%=344元
- 个人每月缴纳:4300×2%=86元
- 合计每月医保缴费430元,其中个人账户划入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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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档次待遇差异
第三档与其他档次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报销比例相同,但高档次缴费者个人账户金额更多
- 缴费基数越高,未来退休后医保个人账户划拨金额越高
- 生育津贴、工伤补助等与缴费基数挂钩的待遇会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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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注意事项
- 新入职员工按首月工资确定缴费档次
- 每年7月会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
-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60%-300%的缴费档次
厦门医保实行"多缴多得"原则,建议经济条件允许的参保人选择更高缴费档次。若工资发生变化,单位应在次月及时申报调整缴费基数,确保医保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