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医保基数21200元是指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根据《舟山市医疗保障办法》的规定,这一标准为上年度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该基数直接关系到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医保缴费金额,同时也影响医保待遇水平。
具体说明
基数计算方式
- 舟山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但不得低于上年度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也不得高于其300%。2023年1月起,舟山市统一将医保缴费基数调整为21200元,这一标准适用于所有参保职工。
缴费比例
- 用人单位需按8%的比例缴纳医保费用,职工个人则按2%的比例缴纳。这一比例适用于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其中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承担全部缴费责任。
影响范围
- 医保基数的调整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医保账户资金和个人医疗待遇。以21200元为基数,单位每月需缴纳1696元,个人需缴纳424元,从而保障职工的医疗权益。
提示
职工应密切关注医保基数的变化,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可参考《舟山市医疗保障办法》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