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上限
浙江宁波医保基数13800元属于缴费基数上限,具体说明如下:
-
缴费基数上限标准
宁波市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024年宁波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4600元(13800元÷3),因此13800元为该年度上限值。
-
适用对象
适用于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职工,若个人月缴费工资超过13800元,则按上限标准19070元确定(可能存在信息差异,以最新政策为准)。
-
缴费基数下限
宁波市医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878元,低于此值按下限标准执行。
-
跨年度规定
缴费基数确定后1年内不得更改,2024年已确定的基数适用于2025年全年。
总结 :13800元是2024年宁波医保缴费基数上限,适用于月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倍的企业职工,实际缴费金额可能因单位申报或政策调整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