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医保基数28500元属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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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标准
宁波市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024年宁波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9500元(28500元÷3),因此28500元为该年度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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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适用于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职工,以及参保个体工商户。若个人月工资超过28500元,则按上限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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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下限参考
宁波市医保缴费基数下限为2878元(2016年数据,实际可能调整),低于此值将按下限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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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规定
缴费基数确定后1年内不得更改,但医保待遇可跨年度结算。
总结 :28500元是宁波2024年医保缴费基数上限,适用于月工资超标的职工,确保医保待遇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