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医保政策,医保基数19300元是指参保人员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9300元,用于计算医保缴费金额。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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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计算依据
上海市在职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若个人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则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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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个人需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医保费,单位缴费基数为全体职工基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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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性
该基数适用于2024年度的医保缴费(截至2025年5月仍在有效期内),若2025年政策调整,需以最新规定为准。
总结 :19300元是上海医保个人缴费基数,实际缴费金额需结合单位缴费比例及政策调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