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医保基数11800是指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这一基数通常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础核定,并用于计算单位和个人缴纳医保费用的比例。
具体说明
缴费基数来源:
缴费基数一般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如果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算;若高于300%,则按300%计算。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绥化市用人单位需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6.5%缴纳医保费用。
- 个人缴费:职工个人需按工资总额的2%缴纳医保费用。
适用范围:
这一基数适用于绥化市范围内的城镇职工,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退休职工若实际缴费满10年,可不再缴费)。
相关政策背景
绥化市医保政策的制定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医保市级统筹的意见》等文件。这些政策旨在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同时保障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总结
医保基数11800元是绥化市职工医保缴费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单位和个人医保费用的计算。这一标准体现了医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同时也为职工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