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医保基数27500元是指当地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代表参保人工资水平的计算基准,直接影响个人和单位医保缴费金额。该数值通常与当地社平工资挂钩,若为年度基数则月均约2291元(27500÷12),体现长春市职工医保缴费的最低或平均基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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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含义与作用
医保缴费基数是计算医保费用的核心依据,个人按工资比例缴纳(通常2%),单位同步承担更高比例(约6-10%)。基数27500元可能是长春市设定的年度基准,确保缴费公平性,低于此数按27500计算,高于则按实际工资缴纳。 -
与社平工资的关系
该数值通常参考上年度长春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划定。若27500为年度基数,对应月均2291元,可能接近长春社平工资的60%下限,保障低收入者缴费负担合理。 -
对参保人的影响
- 缴费金额:个人月缴约45.8元(2291×2%),单位月缴约137.5-229.1元(按6%-10%计算)。
- 待遇关联:基数高低可能影响医保账户入账金额及报销比例,但需结合当地具体政策。
提示:实际缴费需以长春医保局最新政策为准,基数可能随社平工资逐年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个人核定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