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医保基数26300元是指2024年度(2024年1月至12月)长春市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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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计算方式
医保基数是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用于计算每月医保缴费金额。长春市2024年度的医保基数确定为26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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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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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 :通常为16%(具体以当年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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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 :一般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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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费金额 :26300元 × 16% ≈ 4208元(单位),26300元 × 8% ≈ 2104元(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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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该基数适用于长春市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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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机制
医保基数每年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职工收入变化等因素调整,2025年具体标准需以长春市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
总结 :26300元是2024年长春市医保缴费基数,用于计算单位和个人每月的医保费用,具体金额需结合当年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