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医保基数14100元是指当地2025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准值,代表参保人月平均工资的核定标准。该数据直接影响个人和单位的医保缴费金额,并关联医保待遇水平。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
基数来源与作用
医保基数14100元由长春社保部门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作为本年度医保缴费的上下限计算依据。工资低于基数60%按8470元(14100×60%)保底,超过基数300%按42300元(14100×300%)封顶缴费。 -
个人与单位缴费比例
- 职工个人按2%缴纳:14100×2%=282元/月
- 单位按8%缴纳:14100×8%=1128元/月
实际缴费按本人工资调整,但需在8470-42300元区间内。
-
待遇关联性
基数高低决定医保账户划入金额(如个人账户按缴费工资的2%+单位部分30%返还),同时影响住院报销起付线、大病保险额度等权益。
提示:每年基数调整后需核对工资与缴费是否匹配,灵活就业人员可按14100元的60%-300%自愿选择缴费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