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的医保基数11800元是指职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时所依据的工资或收入标准。医保基数是根据参保人的月工资总额来确定的,用于计算个人及单位应缴纳的医保金额,并作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报销比例、起付线等)的基础。
在吉林长春,若职工的医保基数为11800元,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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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金额:
-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
- 缴费金额 = 11800元 × 2% = 23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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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金额:
-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7%。
- 缴费金额 = 11800元 × 7% = 826元/月。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基数的确定对于参保人的医保缴费金额和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具有重要影响。医保基数通常每年会进行调整,具体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